沂源县积极探索农民保障新机制

沂源县积极探索农民保障新机制

时间:2007-06-05 21:49:19 信息来源: 点击: 次

    2006年,全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积极探索农民保障新机制。大力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。2004年试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,到2006年,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25%提高到40%。大病封顶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8000元。财政补助标准,县级每人每年补助由5元提高到8元。累计筹集资金1107.59万元,为参保农民报销医药费277.1万元。在全市率先实施了贫困农民大病医疗救助工程,筹集大病救助金150万元,救助贫困农民6488人,发放救助金和支付手术费96万元。2006年,全县已有8个乡镇30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,参合率达到65%以上,筹集合作医疗资金508万元,报销农民医疗费用184万元,享受合作医疗补助人数达到10.23万人,较好地缓解了农民的医疗难问题。

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,制定《沂源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》,把人均年收入不足600元的家庭纳入“低保”范围,至年底,全县共有农村“低保”对象1449人,发放保障金70万元。

同时,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。先后投入15万元,解决116名孤儿、特困生的生活和上学问题。大力支持残疾人康复、就业,拨付专项资金360多万元,用于残疾人康复中心筹建、白内障复明工程、危房改造等残疾人救助事业。

积极推行农村养老保险。按照“政府推动、群众自愿”原则,广泛动员农民参加养老保险。至年底,全县参保人数累计达到4.3万人,基金总额达到2600万元,2006年发放养老保险金26.2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