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史志办印发《关于开展学习博山区史志办先进经验活动的通知》(淄志办〔2016〕13号),要求全市史志系统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认真开展学习博山区史志办先进经验活动。
通知指出,要高度重视,迅速掀起向先进典型学习的热潮。在全市史志系统开展学习博山区史志办先进经验活动,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省、市三级《规划纲要》,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志、鉴、馆、网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,团结拼搏、锐意创新、扎实工作,实现史志工作新突破。
通知要求,要突出重点,着力解决制约史志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。要以学习活动为契机,对照博山经验,找差距、拿措施、促工作,认真解决“一纳入、八到位”落实不到位;基层志编修工作进展不平衡、总体数量少、个别志书质量不高;部分区县未实现综合年鉴“一年一鉴”当年编纂当年出版;方志馆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;史志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,缺少高水平专业人才;史志成果为现实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,努力实现突出志鉴主业、创新特色品牌、构建信息平台、推进方志馆建设、拓展服务功能、加强队伍建设等多个层面的任务目标。
通知要求,要联系实际,增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学习活动要切实做好“三个结合”。一是要与学习领会中央、省、市领导对史志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相结合;二是要与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省、市三级《规划纲要》相结合;三是要与促进工作落实相结合。
通知强调,要加强领导,把学习先进典型活动推向深入。学习博山经验活动,是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,全市史志系统要紧密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实际,对学习活动作出具体安排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区县史志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好头、做表率,积极推动学习活动深入开展;全市史志工作者要继承和弘扬“修志问道,直笔著史”的方志人精神,攻坚克难、振奋精神、敢于担当、积极作为,把学习先进典型与实现自身价值、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,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,不断开创全市史志事业发展新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