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史志工作的组织领导,理顺管理体制,更好的贯彻各级地方史志事业《规划纲要》精神和抓好省市史志工作“六全”目标任务落实。近日,沂源县针对近些年县史志编纂委员会部分人员工作变动较大的现状,经县政府研究同意,决定对沂源县史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。新调整的沂源县史志编纂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名誉主任,县长任主任,常务县长任副主任,县委办公室、县政府办公室、组织、宣传、计划、财政、史志等2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任成员。新调整成立的沂源县史志编纂委员会,将对下一步加强史志工作领导,创新开展工作,推动史志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。